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微生物法丙烯酰胺(AM)晶體生產裝置
發布時間:2017-04-2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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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2萬噸微生物法丙烯酰胺(AM)晶體生產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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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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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昌九農科)于1994年12月28日注冊成立,屬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廠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羅家鎮,是由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60%、江西農業大學化工廠、江西省科技廳火炬高新技術發展總公司及兩名自然人股東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注冊資金叁仟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鐘先平。
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現有生產裝置能力為年產2萬噸微生物法丙烯酰胺(AM)晶體,2005年10月12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05]0179號,許可范圍:丙烯酰胺;企業于2014年6月12日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后的有效期至2017年6月11日。
本項目涉及的主要物料有:丙烯腈、液氨、鹽酸、液堿、丙烯酰胺、氮[壓縮的]、培養基(葡萄糖等等)。產品為丙烯酰胺。
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丙烯腈、液氨、鹽酸、液堿、丙烯酰胺、氮[壓縮的]。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安全生產條件許可條例》(2014年7月9日國務院令第653號進行修改)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稱:贛安中心)對其企業現狀進行安全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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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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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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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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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陳新林、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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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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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陳新林、黃香港、檀廷斌、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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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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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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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陳新林、黃香港、檀廷斌、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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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7.2.15;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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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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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昌九農科)于1994年12月28日注冊成立,屬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廠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羅家鎮,是由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60%、江西農業大學化工廠、江西省科技廳火炬高新技術發展總公司及兩名自然人股東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注冊資金叁仟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鐘先平。
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現有生產裝置能力為年產2萬噸微生物法丙烯酰胺(AM)晶體,2005年10月12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05]0179號,許可范圍:丙烯酰胺;企業于2014年6月12日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后的有效期至2017年6月11日。
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主導產品微生物法丙烯酰胺(AM)晶體是世界前沿科技產品,該產品目前世界上有少數幾個國家進行工業化生產。公司擁有AM晶體生產技術自主知識產權;公司全面通過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公司“百助牌”AM產品質量國內領先,其性價比超過日本同類產品;公司AM晶體生產能力20000噸/年(規模國內最大),產品國內市場占有率超過35%,并已出口到美國等十六個國家和地區。企業屬于省科技廳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現有管理機構包括:監事會、辦公室、生產技術部(下設調度室)、安環部、質管部、財務部、采購部、銷售部及動力、發酵、水劑、晶體等4個車間。其中安環部6人,專職安全員2人,車間設專(兼)職安全員4人。
目前,目前,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共有職工260人,職工大部分來自江氨公司和原江西農大化工廠,其中公司管理人24人,專業技術人員20人,其中高級職稱3人,中級職稱20人;一線生產工人(四班三運轉)160人(每班40人);特種作業人員12人,其中電工4人,電氣焊工1人,起重機械操作工1人,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2人,壓力容器操作5人,冷凍工1人。
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共5人經過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法定代表人鐘先平為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環部為安委會辦公室,共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人。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1.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20kt/a丙烯酰胺生產裝置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為主要危險因素,同時存在化學腐蝕、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噪聲等危險、有害因素。
2)本項目涉及的主要物料有:丙烯腈、液氨、鹽酸、液堿、丙烯酰胺、氮[壓縮的或液化的]、培養基(葡萄糖等等)。產品為丙烯酰胺。
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丙烯腈、液氨、鹽酸、液堿、丙烯酰胺、氮[壓縮的]。
3)對照國務院令第190號《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及所附監控化學品目錄,該項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無監控化學品。
4)對照國務院令第445號《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可以看出,該項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該項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無劇毒化學品。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1年版)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依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的規定,該項目的危險化學品氨、丙烯腈、丙烯酰胺屬于高毒物品。
8)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該項目的氨、丙烯腈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9)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依據 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工產業[2010]第122號《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修訂)》等規定,該企業無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10)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11)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涉及到的危險物質的生產裝置、設施、儲存場所,由于丙烯腈罐區與生產裝置區域距離大于500m,因此按兩個單元來來辨識重大危險源。
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生產裝置區域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
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丙烯腈罐區構成危險化學品三級重大危險源。
12)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的要求進行計算, 本項目生產裝置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75m,丙烯腈罐區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65m。根據“湖發改行字(2016)第42號文件” 精神,項目廠址外的濡溪村均要拆遷安置。濡溪村拆遷后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根據分析軟件導出社會風險圖線,本項目的社會風險在可接受區域內。
2.安全生產條件
1)廠址及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1)本項目選址符合當時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符合當時市、縣的規劃和布局。根據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計劃按照要求2018年逐步搬遷至政府規劃的化工園區
(2)本項目1500m3丙烯腈罐區衛生防護距離為400m,與居住區之間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
(3)本項目對外部影響主要是丙烯腈、液氨等泄漏事故造成的影響。
(4)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的要求進行計算,本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5)廠址與民居、公共設施、廠外企業的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該公司周圍環境無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地震烈度小于Ⅵ度,地質條件好。
2)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基本符合規范規定,基本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3)建(構)筑物
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水消防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作業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20kt/a丙烯酰胺生產裝置與生產相配套的供電、供水能滿足生產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基本符合要求,安全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罐區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基本到位,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
3.評價結論
在充分考慮本評價企業潛在的火災、爆炸、中毒、化學腐蝕等的危險性,綜合考慮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江西昌九農科化工有限公司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其20kt/a丙烯酰胺生產裝置具備了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的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于可接受范圍,企業安全現狀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建議
1、對本報告提出的隱患整改建議認真研究落實,對尚未進行整改到位的隱患應切實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保證整改資金到位,及時消防或控制隱患,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2、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3、企業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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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