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制氮、硫氫化鈉生產裝置以及二硫化碳儲存、使用、回收裝置)
發布時間: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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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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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制氮、硫氫化鈉生產裝置以及二硫化碳儲存、使用、回收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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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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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23日,注冊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姑塘鎮,法定代表人為張文濤,注冊資金11395.7萬美元。經營范圍包括差別化化學纖維的生產、并銷售自產產品;在港區內從事貨物裝卸、駁運、倉儲經營;硫氫化鈉的生產、并銷售自產產品(憑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經營,有效期至2020年7月10日);經營差別化化學纖維的工業設計和服務,咨詢、設計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該公司一期工程年產6萬噸差別化粘膠短纖維生產裝置于2004年2月建成投產。在一期工程基礎上擴建的二期工程年產6萬噸差別化(高白、高強)粘膠短纖維生產裝置于2011年12月建成投產,并通過了安全設施驗收。該公司于2020年5月完成了設備挖潛、節能減排項目驗收,使年產12萬噸差別化化學纖維增產到總年產23萬噸。該公司2017年11月22日進行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證書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06】0245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2017年11月22日至2020年9月14日,許可范圍為氮氣、硫氫化鈉(40kt/a,30%)***。
該公司設置有生產部、運營部、維修保養部、安全環保部、企業事務部、行政部、財務部、持續改進部、研發部、采購部、物流部、人事部、技術部、質量部及公用工程電廠、水廠等生產、輔助單位。
該公司現有員工約880人。其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9人。主要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分別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該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網絡,成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環保部,制定了各類人員工作職責、安全管理制度各崗位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公司編制了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按規定進行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該應急預案已與2018年9月19日在九江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進行備案,備案編號為:360402(Z)2018107。
該公司對涉及的重大危險源于2019年7月進行了重新辨識,二硫化碳庫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一期廢氣處理站和二期廢氣處理站均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并于2019年7月16日在九江市濂溪區應急管理局進行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登記,備案編號為BA贛360402【2019】005。
受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該公司制氮裝置、硫氫化鈉生產裝置、二硫化碳儲存、回收以及相關輔助設施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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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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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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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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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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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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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占偉、謝寒梅、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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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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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胡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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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胡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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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5.25;
主要任務: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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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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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報告的評價對象為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制氮裝置、硫氫化鈉生產裝置、二硫化碳儲存、回收以及相關輔助設施的安全現狀。
本報告評價范圍主要包括一期、二期廢氣處理站(均含制氮裝置、硫氫化鈉生產裝置、二硫化碳回收裝置)、二硫化碳庫、硫氫化鈉儲罐區。
不包括本企業其它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情況的評價。
不包括化纖生產裝置以及相應儲存裝置的評價。
不包括發電廠、碼頭、污水處理的評價。
該公司場外運輸等不屬于此次評價范圍;消防和環保按國家和地方消防、環保方面的法規和標準。本報告引用的法定檢驗檢測報告結論和數據,不對正確性負責。
本評價報告是在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基礎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內容,并由此導致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擔。如委托方在項目評價組對現場檢查完畢后,對現有的工藝、設備、設施、地點、規模、范圍、原輔材料等自行進行改造,造成系統的安全程度也隨之發生變化,本報告將失去有效性。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燙、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淹溺、噪聲與振動、毒物、高溫、低溫等。其中,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燙為主要危險因素,噪聲與振動、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該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有氮氣、氫氧化鈉、硫化氫(過程產物)、硫氫化鈉、二硫化碳等。
2)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公司現場檢查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涉及的二硫化碳、硫化氫為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
3)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頒布,703號修改)可知,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4)經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5)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52號)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6)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等四部門2020年第1號),該項目涉及的二硫化碳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7)經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8)根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該項目涉及的二硫化碳、硫化氫為高毒物品。
9)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定義和3.5節重大危險源辨識過程得出結論如下:該項目一期廢氣處理站、二期廢氣處理站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二硫化碳庫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
10)在評價過程中,共發現了2項不合格項,我們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整改符合要求。
三、評估結論:
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針對該項目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整改符合要求。該公司制氮裝置、硫氫化鈉生產裝置、二硫化碳回收裝置、二硫化碳庫、硫氫化鈉儲存裝置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狀況符合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四、現場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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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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